甘肃省卒中学会三重一大制度
甘肃省卒中学会三重一大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学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制度,根据《甘肃省卒中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会实际,按照“民主、科学、合法、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决策的事项
1.修订章程、会费标准;
2.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选举和罢免理事;
4.审议兼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领取薪酬的情况。
二、(常务)理事会决策的事项
(一)理事会决策的事项
1.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2.审议届中变更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法人代表议案;
3.审议学会换届方案;
4.决定授予荣誉会员、名誉会员和其它名誉职务的称号和人员。
(二)常务理事会决策的事项
1.决定学会管理制度;
2.审议届中变更或增补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法定代表人推荐人选的议案;
3.决定设立分支机构(青年理事会、专科分会等),聘任其主要负责人;
4.聘任副秘书长;
5.批准和吸收外籍会员;
6.审议学会向上级单位推荐的参加各种重大奖励、表彰、评选和代表学会身份的人员名单(非秘书处工作人员)。
三、会长办公会决策的事项
1.制定理事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召开(常务)理事会议;
2.审议秘书处(含分支机构)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
3.审议预算外(单项)50万元以上以行政办公经费列支的项目计划。
四、秘书长办公会决策的事项
1.制定秘书处内部管理制度;
2.决定聘任、解聘副秘书长以下的工作人员,决定副秘书长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薪酬;决定福利、绩效考评、奖励等职工关怀和激励方案;
3.决定秘书处职能部门的设立和调整;
4.审议社会合作项目、学术会议项目、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
5.审议秘书处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
6.审议预算外(单项)50万元以内行政办公经费列支的项目计划;
7.决定学会向上级单位推荐的参加各种行政工作性质的奖励、表彰、评选和代表学会身份的人员名单(秘书处工作人员)。
本制度经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5月27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