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电子信息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拟定唯一供应商 |
1 |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 19.34 | 大医智诚高科有限公司 |
2 |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PACS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 20.5 | 大医智诚高科有限公司 |
项目一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人: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
1、 采购内容:移动护理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19.34万元
3、 拟定唯一供应商:大医智诚高科有限公司(原大医智诚健康管理公司)
4、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说明:医院自2020年12月逐步使用大医智诚高科有限公司(原大医智诚健康管理公司)中标的无线护理软件,该软件的使用提升了医院护理业务及管理信息化水平,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根据医院评审要求,需对系统进行功能开发拓展并购买维保1年,相关研发与维保工作是除大医智诚高科有限公司(原大医智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外,其他厂商无法代替的。因此,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予以公示。
项目二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PACS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人: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
1、 采购内容:PACS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20.5万元
3、 拟定唯一供应商:大医智诚高科有限公司
4、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说明:医院自2021年6月使用大医智诚高科有限公司中标的PACS系统,该软件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本次需对系统进行功能优化及日常维保,相关工作是除中标商为大医智诚高科有限公司外,其他厂商无法代替的。因此,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截止;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2月13日17:30前携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达采购人,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王文娟 郭浩 0931-5188873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
信息工程部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