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 门诊慢特病(长期门诊)申办流程
一、申报范围
被确诊为门诊慢特病申办疾病的省直医保和兰州市医保患者方可在我院进行申报。
二、申办流程
1. 领取《兰州市城(乡)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申请表》或《甘肃省省直职工门诊慢特病申请表》(统称《申请表》)、《长期门诊诊疗计划表》或《门诊慢特病诊疗计划表》(省直医保)(统称《诊疗计划》);
领取地点:七里河院区:住院部一楼结算窗口
安宁院区:住院部一楼入院准备中心8号窗口
2. 自行填写《申请表》中的个人信息,由责任医师填写《诊疗计划》及其余内容;
3. 提交资料,具体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表》和《诊疗计划表》;
(2)提供近半年内与所申报病种相符合的住院病历或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医院的体检资料;
(3)相关的临床资料,包括病史、症状、体征等;
(4)相关检查化验资料。
由于不同病种所需的申办资料不同,如您对申办病种所需的材料有疑问,可以咨询主治医师或申请表领取处的相关工作人员。
4. 审批通过可领取长期门诊(门诊慢特病)审批单。
(1)兰州市医保患者前往七里河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大厅领取;
(2)省直医保患者,在我院领取审批单。
5. 若审批不通过,我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联系患者提交补充资料或解释无法通过审批的原因。
三、报销
参保患者每次因长期门诊审批病种前来就诊、复查或取药,可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及长期门诊审批单在两院区门诊人工缴费窗口进行报销。
四、注意事项
1. 每位患者最多可以申请两种疾病的长期门诊(门诊慢特病)病种报销,若在已审批两个病种的情况下,还需要申请其他病种,则需申请停止已审批的病种后才可继续进行申请;
2. 异地医保(兰州市以外)参保患者可从我院领取和填写《申请表》与《诊疗计划表》,在参保地医保局进行申报。若因长期门诊审批病种来我院就诊,需提前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长期门诊(门诊慢特病)的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方可在我院直接报销(特别注意:备案必须具体到患者的病种,否则可能会造成无法报销的情况);
3. 长期门诊(门诊慢特病)审批单上会标明审批病种,若患者就诊的病种或开展的诊疗项目与审批病种无关,则不得使用长期门诊(门诊慢特病)进行报销;
4. 长期门诊(门诊慢特病)审批单上的报销额度为一个自然年内报销上限,若长期门诊(门诊慢特病)审批时间在年中,本年度的额度将根据审批时间至年底的时间进行等比例的换算;
5. 长期门诊(门诊慢特病)审批单上显示有该病种的有效期,如果已超过有效期,需持《申请表》、《诊疗计划》和其余相应的资料进行续办;
6. 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在门诊使用长期门诊报销。